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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观察家第二版本期看点]分类采购困境

  • 发布时间:2015-05-26
  • [医药观察家第二版本期看点]

    分类采购困境

    ---哈瑞医药卢传勇

    卫计委表示将采取分类采购的方式进行药品招标,以防流标和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对于这个医改初期就已形成的招标方式,业内认为,在目前各划分不清,各项配套政策尚未到位的庆康,实施恐怕阻碍重重。

    武汉哈瑞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传勇同志在医药观察家报本期看点中发表观点:

     

                                                                             分类采购困境

    来源:医药观察家报  发布时间:2014-07-25 09:38:06  浏览次数: 59

    近日,卫计委表示将采取分类采购的方式进行药品招标,以防流标和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对于这个医改初期就已形成的招标方式,业内认为,在当前各目录划分不清,各项配套政策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实施恐怕阻碍重重。

    ◆本报记者:何丽敏

     

    目录繁多采购难

    在第31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卫计委药政司药品供应管理处处长韩会学透露,下一步药品招标将对低价药、量小必需、独家品种、价格稳定、特殊药品等品种进行分类采购。对此,武汉哈瑞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卢传勇表示,卫计委之所以会采取分类采购的方式,是因为如果忽略不同药品的市场需求、医保属性、市场供需价格等因素,只采用一种招标方法,将会导致一部分目录的药品无法招标到合适的厂家,产生流标品种,最终影响医疗机构用药。

    从当前出炉的各类目录来看,覆盖范围包括常用低价药目录、低价药基本药物目录、低价药非基本药物目录、短缺药品目录、竞价药品目录等,且各省在招标中,也结合当地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招标目录。在卢传勇看来,这种“目录满天飞”的现状,也是促使卫计委采取分类采购方式的原因之一。而平光制药集团营销总经理吉昌令也指出,正是为了与这些目录进行配套,所以卫计委认为有必要进行分类采购。

    对于繁杂多样的目录,吉昌令认为这或是不同政府机构相互争权夺利所导致的结果。他还表示,低价药、基药、医保、省标等目录的频频出台,也给国家的招标工作带来了不便,对药品进入了低价药、基药目录的药企而言,这种乱象的影响尤为明显。

    “一方面,药品进入低价药目录后,会对基药的销量带来非常大的冲击;另一方面,部分药企在药品进入低价药目录后,便自建队伍,甚至重建营销模式,并没有理性、仔细地分析这些药品的实际产出情况,最后对结果大失所望。”在吉昌令看来,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是在药品的报销、结算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仍未明确的情况下,这些目录的招标工作并不明朗。

    此外,卢传勇也指出,药企疲于拼命应对各种目录的招标,也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而且,由于分类采购的核心在于竞价招标,对于是否需要进行价格竞争才能入围挂网,进入了非竞争目录是否意味着市场地位就有了保证等问题,仍缺答案。

     

    旧规重推仍受阻

    事实上,备受业内质疑的分类采购思路,早在医改之初就已经有了规划,在后来出台的基药招标56号文及非基药招标采购64号文中也有体现。只是,即便受国家所重视,分类采购思路在近年的药品招标中,很少被各省市采纳。而采取了该方式的省份在招标中的执行情况也显示,分类采购的可行性仍有待考证。

    据了解,湖北省2012年非基本药物招标方案中明确,对常用量小、价格便宜的药品实行限价挂网,不再进行竞价招标。但是,该省并未按药品属性来进行分类采购。“究其原因,或在于难以细致地区分药品的属性。毕竟,面对大量药品,如何划分、如何制定标准,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等,都需要深入思考。”卢传勇分析称。

    不过,对于分类采购难以执行的现象,吉昌令则认为,“主要还是政府配套政策不完善所致。就以低价药、基药目录为例,其中重合的药品在招标中到底是按低价药还是基药的标准来执行?若按低价药来执行,之后出现了与基药规定相互矛盾的情况,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国家都没有明确表态。因此,虽然目前卫计委表示将对不同的品种进行分类采购,但这些困惑的存在,则令此举在操作上难免受阻。”

    除此之外,各部委之间存在的互相扯皮的情况,也被吉昌令视为导致分类采购在各省推行困难的原因之一。在他看来,分类采购更可能是一个方向,只有理清如低价药与基药如何划分等问题,才能避免各目录在招标中出现“打架”的情况,“否则,后续出台的政策也会出现矛盾”。

    然而,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也还是没有改变分类采购思路被再度重提,并且即将在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执行的事实。面对分类采购思路从不被看好到再度提及的情况,卢传勇表示,实际上是近期各项药品分类管理措施的出台,加速了这项计划的推进。“可以说,不论分类采购思路存在何种争议,都肯定会按照国家的文件精神来执行。只是,如何落地、细则如何规定,涉及招标挂网是否招技术标、谈判如何进行,采购周期的量如何监督落实等问题,都需要在执行中一一得到回应。”卢传勇解释道。

     

    配套政策尚缺失

    由此可见,即便分类采购思路仍有诸多不明,也将如以往各类政策一样被推行。目前,不少省份已经对此亮明了态度。据卢传勇介绍,陕西、安徽等省份明确要求,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均能直接挂网;湖北省则规定要选取经济技术标得分高的三个生产企业中标。“由于各省态度不一,所以业界均期待掌握采购权的卫计委来统一,但‘点到为止’的通知,在业内看来并无实际落地意义。”卢传勇分析称。

    不过,从理想的角度来看,若分类采购得以正确实施,还是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对此,吉昌令也坦言,在彻底划清低价药、基药等目录之间的界限的前提下执行分类采购,对一些生产质优价廉药品的药企而言,是一个利好的机会,能够缓解药企利润低的情况;同时,对解决老百姓用药安全、费用高等问题,也有所作用。

    正因此,吉昌令才一直强调辅以配套政策的重要性。“如分开低价药、基药目录,避免交叉;对商业公司的结算、医院分级用药等问题出台明细的政策等,都能让分类采购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否则,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将会使对分类采购充满希望的药企,不知从何入手。更为严重的是,最终还可能导致政策名存实亡。”吉昌令补充道。

    但从卫计委相关负责人的发言来看,分类采购夭折的可能性并不大,且包括分类采购在内的药品招标分类管理措施还将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来推进。具体而言,就是在先保证低价药供应的前提下,推行上下联动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办法,并做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分层管理。

    对此,卢传勇认为,这些举措若要顺利实施,首先应出台明确医疗机构使用比例和采购金额的政策,并将相关规定的执行纳入绩效考核;其次,要允许基层医疗采购一部分常用低价药目录中的非基本药物,保持二级及基层用药不脱钩断层;另外,就是在实施分类采购后,保持用药目录的一致性,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基层分级就诊、转诊等医疗行为落到实处。

    由于认为国家在制定政策上过于草率,所以,无论是对分类采购还是分类管理等政策的执行,吉昌令都持观望的态度。在他看来,国家理应在出台一项政策之前就顾全大局,周全考虑各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此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最后再与政策一并推出,“唯有这样,才能在执行中既不耽误药企、政府工作的开展,又让政策经得起推敲”。